申根签证(短期签证)由捷克共和国或其他申根国家使馆签发,持有者可在捷克共和国境内或其他申根区内根据签证时间短期停留。捷克申根签证持有者可进入捷克共和国境内,除非捷克共和国被排除在申根区之外。以下是捷克工作签证的材料清单
签证类型:工作签证
有效期限:按申请
停留期限:按申请
入境次数:多次
所需材料:
材料类型 | 所需材料 | 材料要求 |
基本材料 | 签证申请表(原件) | •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
护照(原件) |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 •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
照片(原件) | •3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 | |
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者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在有效期面试时需要出示原件 | |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 •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面试时需要出示原件 | |
医疗保险(原件) | •保险需覆盖所有申根国家保险投保总额至少为30000欧元能够涵盖由于医疗或紧急医疗原因/紧急住院治疗而导致的遣返费用 | |
其他材料 | 雇佣许可 | •符合Section 96(1) of the Employment Act的一份雇佣许可 •或提供申请雇佣许可的参考编号,此编号需已在捷克劳工局地方分局备案 |
住所证明文件 | •若雇主已经确保提供住所或已为申请人安排好住所,住宿证明文件中必须显示住所条件完全符合捷方相关法规要求 •特别是房间房屋面积大小和居住人数,房租费用或者提供免费住宿的相关详情 •在此情况下,房租定价需参考申请人的议定时薪、工资、其他薪酬和住所环境,雇主不可收取过多的房租。 | |
雇主证明信 | •需提及共同商议的时薪、工资、其他薪酬,住所信息(若雇主已经确保提供住所或已为申请人安排好住所)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需提供类似于犯罪记录登记册中的一份副本的证明(例如无犯罪记录) | |
健康检查证明 | •需提供证明满足与预防传染病措施相关要求的证明(例如健康检查证明书) |
特别提示:
您在北京/广州/深圳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的申请将会送往捷克北京驻华大使馆进行审理;您在上海/杭州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的申请将会送往捷克上海总领事馆进行审理;您在成都/重庆/昆明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的申请将会送往捷克成都总领事管进行申请。
这个时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的扩展,特别是当有进一步的审查的必要性时,例如,当你被要求去面试或者提交的其他文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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