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前往捷克旅游,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可以申请捷克申根签证,而想要获得签证材料必须按照使馆的要求准备,如下所示:
1、申请者本人在两处指定位置签名(第37项及申请表尾页)。
2、照片:最近六个月内拍摄,浅色背景,符合ICAO规定,无修图。
3、护照:需提交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及此前获得的所有申根签证页(如有)。在预 计行程结束后护照需有至少3个月的有效时间,需在过去10年内签发,且有 至少2页的空白页。
4、户口本-复印件,无需翻译。 原件需在递交申请时出示,经由验证后当场返 还。
5、行程: 在旅行计划里提及申请人打算具体住宿的国家/城市信息。
6、往返双程机票预定单: 附带有效的预定信息或如已付款的机票,附带机票确认码。
7、住宿预定单:酒店预定确认信;确认信应包含预定查询码如适用(在线预定系 统)。酒店预定单应涵盖全部旅途的住宿证明。
8、旅行医疗保险:须覆盖在所有申根地区的整个停留时间,保额至少为3万欧元并 包含所有风险(紧急医务治疗,紧急医疗转移以及遗体遣返)。
9、银行对账单:近3个月的流水证明(不接受定期存款)。
10、在职证明: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中文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 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 签字。
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1、 退休人士: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性收入;
2、 未就业人员:已婚者: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如单身/离异/丧偶: 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3、 未成年人(18岁以下):学生证+在读证明
注意:捷克大使馆/总领事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信息或文件的权利,如认为必要,有权通过电话调 查或亲自与申请人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