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入出境捷克时,所携带现金、旅行支票、金条、金币(含金量95%以上)、汇票等总金额如超过10000欧元,须向捷克海关申报。
(二)年满17岁的旅客可免税携带下列物品入境:
200支香烟;或100支3克以下的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
不超过1升的酒精含量高于22%的酒精饮料;或不超过2升的酒精含量低于(或等于)22%的酒精饮料;或不超过4升不含气的葡萄酒;或不超过16升啤酒。
(三)禁止旅客携带肉类、奶制品、水果、蔬菜等入境。
(四)如在捷克境内购买古董、文物等,务必向出售方询问是否须办理相关出境手续。部分古董,特别是文物需经专家评估,并经捷克文化部批准方可出境。
(五)旅客携带贵重物品、首饰等入境时,建议向捷克海关进行申报,以避免出境时遇到麻烦。
(六)旅客只允许携带个人旅途中所需西药入境,药量须与在外停留时间对应。鉴于中药成分复杂,如携带中药入境,须注意药的成分,不得携带含有禁止入境成分的中药入境。具体可查询捷克海关网站。
对捷克海关规定如有不清之处或对拟携带物品是否违规无把握,可查询捷克海关官方英文网站:www.celnisprava.c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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